用于新建办公楼的设计费,进项税额是否分两年抵扣
【问题】
用于新建办公楼的设计费,进项税额是否分两年抵扣?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贵公司用于新建办公楼的设计费,进项税额应该分两年抵扣。
【问题】
用于新建办公楼的设计费,进项税额是否分两年抵扣?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贵公司用于新建办公楼的设计费,进项税额应该分两年抵扣。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