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部门租房支出可否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
【问题】
公司研发部门租房支出可否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从上述可以看出,与房屋有关的各项支出不允许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