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报销外聘律师的机票的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9/27 09:18:21 字体:

  【问题】

  公司聘请律师打官司,根据与律师的协议需要报销律师的飞机票,请问这部分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

  差旅费主要是本企业任职或受雇员工因公离开单位所在地城市发生的支出。律师不是贵公司的人员,所以不能作为差旅费支出。其他人员的支出区分以下处理:

  (1)企业负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客户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如果符合业务招待费的范畴,相关支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2)如果属于贵公司聘请的劳务人员,则应当以支付劳务费的形式列支。

  所以贵公司的该项支出应当作为劳务费列支,律师应当把这部分费用作为劳务费收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本信息为收费会员专享内容,此条免费。想获得更多专业答疑或精彩会员内容,请注册为会员或与客服联系申请成为收费会员

立即成为会员>>        详情请致电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赠送辅导基金    3.期刊发表论文    4.会员专享期刊
  5.内训直通车    6.财税图书馆     7.专家上门      8.财税法规库

新政解读、视频直播课

财税移动课程、财税手机报实务网络课程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