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外聘律师的机票的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
公司聘请律师打官司,根据与律师的协议需要报销律师的飞机票,请问这部分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
差旅费主要是本企业任职或受雇员工因公离开单位所在地城市发生的支出。律师不是贵公司的人员,所以不能作为差旅费支出。其他人员的支出区分以下处理:
(1)企业负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客户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如果符合业务招待费的范畴,相关支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2)如果属于贵公司聘请的劳务人员,则应当以支付劳务费的形式列支。
所以贵公司的该项支出应当作为劳务费列支,律师应当把这部分费用作为劳务费收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