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延期支付土地出让金,而支付的滞纳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中扣除?
【答案】
(1)企业所得税法仅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他原因产生的滞纳金则不受扣除限制,因此延期付款支付的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很明显没有提到支付的滞纳金,所以滞纳金不得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作为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