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取得收入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没有开具发票能补开吗
【问题】
营改增企业,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收入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但是没有开具发票,现在还能补开吗?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
营改增企业,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收入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但是没有开具发票,现在还能补开吗?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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