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公司向员工发放取暖费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
我公司注册是北京市,本月向员工发放取暖费补贴3000元,请问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568号)第六条规定,对个人在取暖季按标准取得煤炭取暖“煤火费补贴”免予征税,超过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纳税。
具体可以参照《北京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8]200号)文规定的标准。因此对于居住在平房的员工发放的煤火费补贴上述标准内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