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能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
公司员工开具的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公司员工开具的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
公司员工开具的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公司员工开具的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