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借款支付的财务顾问咨询费,能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
我们公司向信托借款,同时向对方支付的财务顾问咨询费,取得咨询费专票能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答案】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贵公司取得的此笔咨询费用专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应该认证后做进项税额转出。
【问题】
我们公司向信托借款,同时向对方支付的财务顾问咨询费,取得咨询费专票能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答案】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贵公司取得的此笔咨询费用专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应该认证后做进项税额转出。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