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广告牌同时提供广告牌安装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问题】
一般纳税人公司制作广告牌的同时提供广告牌安装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
“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一般纳税人制作广告牌的同时提供广告牌安装服务,属于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按照销售货物和安装服务分别核算销售额并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