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开具11%的工程发票,怎么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问题】
本月开具11%的工程发票,怎么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答案】
应在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第4b栏项目名称为“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填报。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一、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的第1栏、第2栏、第4a栏、第4b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10%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0%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7%、11%的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