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税务会有何处罚,滞纳金如何征收
河北省一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税务会有何处罚,滞纳金如何征收?
【答案】
参考《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冀地税发〔2009〕1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并发布)规定: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申报缴纳。责令限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缴纳后,缴费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三十二条 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缴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一)隐匿、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
(二)因不设账册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
(三)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保险费迟延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