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派遣单位是否要将派遣人员工资作为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
【问题】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接受派遣单位是否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作为工会经费计提的基数?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所以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接受派遣单位支付的费用属于劳务费,不作为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