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
金融衍生品按会计制度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
金融衍生品按会计制度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存在税会差异,即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因是未实际实现的收益而税法不予确认该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按会计利润调减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税会差异后的金额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而非税收优惠的税会差异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调整,该税会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因此金融衍生品按会计制度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第三条第(三)项第3小项规定,第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本年累计利润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