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已发货款已收,安装服务还未提供,可否确认销售收入
【问题】
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安装服务但该安装比较简单,货物已发货款已收,安装服务还未提供,可以先确认销售收入吗?
【答案】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可以先确认销售收入。
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如下: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