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新购置的500万以下汽车可否一次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
商贸企业2018年新购置的单价在500万以下的汽车可以一次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案】
财税【2018】54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所以,商贸企业在2018年新购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下的汽车可以一次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
商贸企业2018年新购置的单价在500万以下的汽车可以一次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案】
财税【2018】54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所以,商贸企业在2018年新购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下的汽车可以一次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