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可否填报研发费加计扣除
【问题】
填报2019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为什么研发费加计扣除不让填报?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中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与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在汇算清缴时享受。
根据上述规定,三项研发费的加计扣除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能享受,税务机关的申报系统应对研发费加计扣除设置了不让填报,所以企业在填报2019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不能填报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