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专票但是因对方可以免征增值税,其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
【问题】
购入技术专利权取得专票但是因对方可以免征增值税其进项税额是否不能抵扣?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对方转让技术专利权,如果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应该给您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对方给您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公司是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您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情况,其进项税额您公司就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