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问题】
企业为降低资产负债率对企业资产评估,其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降低资产负债率对企业资产评估,其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能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因此,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不可以在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须调增应纳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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