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2019年可否转回
【问题】
营改增的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6月转为一般纳税人,现在可以在2019年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总局减税办发布的《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21.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可以。
综上规定可知,营改增的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6月转为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2019年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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