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旅行社开具代理服务机票款的电子普通发可否抵扣进项
【问题】
员工出差通过旅行社订票收到旅行社开具代理服务机票款的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答案】
《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37.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答:纳税人取得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购进“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关于其他票据计算抵扣的特殊规定。按照现行进项税抵扣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取得上述电子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根据上述国税总局的答复,4员工出差通过旅行社订票收到旅行社开具代理服务机票款的电子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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