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起征点是3万元、还是10万元
【问题】
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有起征点是3万元、还是10万元?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解读:税务总局在2016年制发了23号公告和53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在上调免税标准至10万元后,该政策继续执行。
所以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收取租金的,月平均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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