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全资公司后,可否弥补改制前的亏损
【问题】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全资公司,改制后可以弥补改制前的亏损吗?
【答案】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 号):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 )可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全资子公司,属于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所以贵公司改制后可以弥补改制前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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