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企业所得税预交多了,现在申请退税可以吗
【问题】
2018年企业所得税预交多了,汇算的结果是应退税,现在申请退税,政策依据是哪个?
【答案】
《税收征管法》第八条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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