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独自赡养父母,个税可以按2000元/月扣除吗
【问题】
员工为非独生子女,该员工与其他子女签订指定由该员工一人独自赡养父母,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按2000元/月扣除吗?
【答案】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0问》(国家税务总局)
93.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
答:不可以。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综上规定分析可知,员工为非独生子女,该员工与其他子女签订指定由该员工一人独自赡养父母,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最高只能按1000元/月扣除,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按2000元/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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