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的时候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问题】
股改的时候,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个人实际没有收到款是否可以不征个税?
【答案】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另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国税发〔2010〕54号)规定,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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