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房开企业解除原购房合同,支付的违约补偿金是否需要代扣个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7/23 16:39:09 字体:

  【问题】

  我们是房开企业,客户去年在我们公司购房,现在由于我们的原因,解除原购房合同,支付9500元违约金,然后再给客户换另一套方签约,那么我们支付的违约补偿金是否需要代扣个税

  【答案】

  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 )规定,对于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但是2019年6月13日下发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已废止此文件,因此公司不需要再代扣个税。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财务人都在看的:

  • ·[实用]未纳税调增?自查补税的财税处理速看!
  • ·[热点]除了个税,无偿赠与房产还涉及哪些税收?!
  • ·[实务]个人承包建筑劳务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关注]非核定扣除办法下购入农产品的账务处理
  • ·[干货]小微企业看过来!收好这个优惠政策梳理!
  •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qzz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