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如何缴纳
【问题】
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的一项条件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当期货币资金”怎么理解?“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是当期计提数还是实际缴纳数?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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