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车辆用于零件研究,是否需要交纳车辆购置税
【问题】
我公司购入一辆车后拆掉对零件进行研究,不上路行驶是否需要交纳车辆购置税?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主席令第十九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您公司购入的车辆用于研究属于自用车辆的一种形式,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情况,即使不上路行驶也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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