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发生银行手续费并取得专票,还在认证期内可否抵扣
【问题】
我们公司2017年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在2018年9月取得了专票,现在还在认证期内,那我们是否可以认证抵扣,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案】
银行提供结算收取的手续费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认证通过后公司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由于2017年发生的手续费当年已全额计入当期损益,现在认证抵扣后,进项税额对应的部分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月末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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