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信息申请表要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吗
【问题】
购买方在9月20日后,为销售方在2019年4月1日前开具的销售货物的专用发票提交开具红字信息申请表的,购买方要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明确: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后,要再开具蓝字发票的,要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
购买方只是提交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的,不需要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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