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加计抵减额可以抵减简易计税办法下的应交增值税吗
【问题】
进项税加计抵减额可以抵减简易计税办法下的应交增值税吗?
【答案】
根据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9栏填写说明“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是在第21栏的。
所以,简易计税的应纳税额,不可以由加计抵减额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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