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营改增前自建的房屋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增值税
【问题】
企业将营改增前自建的房屋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案】
《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政策解答》对于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要征收增值税解答如下:
第二个问题,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要征收增值税。
有的地区提出这一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一是增值税条例规定了以货物作为投资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二是原营业税对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征收营业税。而这次营改增下发的文件中没有明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征收增值税。
此次营改增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销售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概念,即有偿转让。有偿的概念包括取得货币、货物和其他经济利益。与增值税条例规定的有偿是一个概念。这个基本规定实际上就解决了以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征税的问题。投资入股一定有所有权转移,同时取得股权就是取得了经济利益。
计税依据是什么。很明显,就是其取得的股权价值。任何一个股份制企业的股权价值都是明确的。
根据上述国税总局的解答,企业以自建的房屋对外投资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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