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房产转为持有待售资产,是否可以公允价值计量调账
【问题】
企业将房产转为持有待售资产,是否可以公允价值计量调账?
【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同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后续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但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和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所以,持有待售资产应当在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时,以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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