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企业房屋租赁租金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问题】
境外企业将境外的房屋租赁给我公司办公使用,我公司支付租金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第十二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境外企业将境外的房屋租赁给境内公司,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因此,境外公司不需要在我国缴纳增值税,您公司支付租金时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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