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增值税时税局因完成税务任务拒收,下月预缴是否有滞纳金
【问题】
公司本月开了建筑服务发票,去工程所在地预交增值税时,当地税局说完成税务任务了拒收,如果下月去预缴是否会有滞纳金?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
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因此,贵司在下月的15号之前去预缴增值税,不会征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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