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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取得的交通费发票复印件,能否作差额征税的凭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0/06/12 14:26:51 字体:

  【问题】

  旅游业取得的交通费发票复印件,能否作差额征税的凭证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用交通费发票复印件可以作为旅游服务的差额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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