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武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公司,个人所得税在何地缴纳
【问题】
个人将持有武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深圳的一家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在武汉还是在深圳缴纳?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在武汉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问题】
个人将持有武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深圳的一家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在武汉还是在深圳缴纳?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在武汉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