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费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
【问题】
我公司是污水处理公司,收取的污水费以前适用劳务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属于专业技术服务按6%计算缴纳了增值税,是否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
【答案】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专业技术服务”属于“现代服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综上规定可知,污水处理公司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