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饮料抽取微信红包,红包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问题】
购买某饮料公司的饮料,瓶盖上可以抽取微信红包,对应的红包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饮料公司给购买其饮料的客户提供抽奖机会,对应的红包支出根据其业务实质,应按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