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超过15%的部分,如何退税
【问题】
海南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退税,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是在预扣预缴时就可以退税吗?
【答案】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规定:
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二、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三、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根据上述规定给予退税,个人应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预扣预缴不可以申请退税。
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