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内蒙古的企业,购买厂房契税的纳税期限如何确定
【问题】
我公司是内蒙古的企业,购买厂房契税的纳税期限如何确定?
【答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契税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内政发〔1998〕61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规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