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们提供顾问服务的人发生的火车票费用可否计算抵扣进项税
【问题】
我们公司跟一个人签了顾问协议,那么他给我们服务,发生费用中的火车票、机票,我们是否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贵司的顾问提供服务发生的火车票、机票,贵公司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