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农民手中收购秸秆进行初加工压成片是否免征增值税
【问题】
我公司从农民手中收购秸秆进行初加工压成片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您公司从农民手中收购秸秆进行初加工压成片不能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