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未超过90天,取得的收入是否免征个税
【问题】
外国承包商派雇员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未超过90天,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是否免征个税?
【答案】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国承包商派雇员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的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1984第14号)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承包工程作业,其作业场所应视为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对其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报酬,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不适用居住时间是否90天的征免税规定。
根据上税规定,外国承包商派雇员来中国从事承包作业即使未超过90天,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也应征收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