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般纳税人期间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退税额,如何账务处理
【问题】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收到一般纳税人期间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退税额,如何账务处理?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
第四条 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第五条 ……转登记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动情况。
因此,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收到一般纳税人期间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退税额,纳税人应调整“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