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搬运能否适用交通运输行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的规定
【问题】
装卸搬运能否适用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的规定?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类别名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 本门类包括53~60大类。包括53铁路运输业、54道路运输业、55水上运输业、56航空运输业、57管道运输业、58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60邮政业。
从上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看,装卸搬运不属于交通运输类,不能适用2020年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