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内的临时建筑生活用房,规划是使用3-4年是否交房产税
【问题】
厂区内的临时建筑生活用房,规划是使用3-4年,是否交房产税?
【答案】
财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字〔1987〕3号)规定,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单位自用的房产,按照房产原值计税,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