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要注销的分公司在预缴申报时还参与分摊所得税吗
【问题】
当年要注销的分公司在预缴申报时还参与分摊所得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要注销的分公司,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前,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仍然要参与分摊计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
当年要注销的分公司在预缴申报时还参与分摊所得税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要注销的分公司,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前,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仍然要参与分摊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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