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一个老师在不同月份培训,统一支付报酬,合并申报个税吗
【问题】
公司请一个老师分别在不同月份来公司给培训讲课,但报酬在最后一个月统一支付的,是否要合并在一起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贵司请老师分别在不同月份来讲课,但报酬在同一个月支付的,应将当月支付的劳务所得在次月十五日内进行扣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