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暴雨,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所得税方面是否有减免
【问题】
河南遭受暴雨洪灾,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个人所得税方面是否有减免?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发[1995]147号)规定: “对于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纳税人,经省地税局批准,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跟主管税局咨询确认一下。